跳到主要內容區
:::

【徵件】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辦理115年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案,本校申請程序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4日(三)止受理申請,歡迎同學踴躍報名申請。

發佈日期 : 115-01-13 最後更新日期 : 115-02-02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為加強系統內學生跨校學習,提升學生研究能力與學術風氣,推動系統內教師提供實驗室,並鼓勵學生至系統內學校之教師實驗室進行交換學習,相關獎補助規定如下,煩請參閱。

一、 本案校內受理期間為即日起至115年3月4日(星期三)止,經校內初審後送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研發處工作圈會議審議。
二、 獎補助對象:
(一) 本校專任及專案教師:提供實驗室為交換學習場域並指導教學,獎勵每人業務費至多三萬元整,核實報銷。
(二) 本校學生:至系統內學校之教師實驗室學習研究期間為二至六個月者,補助獎學金至多一萬元整。
三、 申請方式:學生填具「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含受訪同意書)」及「學習計畫書」,將經核章紙本文件併同電子檔送本校研發處申請。(受訪同意書請務必經受訪教師、系所、受訪學校研究發展處承辦人簽章用印)
四、 檢附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要點、申請表及學習計畫書。
五、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研究發展處承辦人范先生037-381408、email:chaojung@nuu.edu.tw。

註一: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校含:「國立中興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宜蘭大學、臺北市立大學」。
註二:
本校學生欲至他校交換,如須聯繫他校研發處承辦窗口以完成受訪同意書,請參閱附件聯絡人通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