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業於113年11月1日修正,請詳見說明。
發佈日期 :
113-12-02
最後更新日期 :
113-12-02
公告分類 :
公告-計畫管理組,全部公告
為使申請學生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正確認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新增第四款規定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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