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徵件公告】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辦理114年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案,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8日(一)止受理申請,歡迎同學踴躍報名申請。
發佈日期 :
114-02-04
最後更新日期 :
114-07-02
各位老師、同學您好: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為加強系統內學生跨校學習,提升學生研究能力與學術風氣,推動系統內教師提供實驗室,並鼓勵學生至系統內學校之教師實驗室進行交換學習,相關獎補助規定如下,煩請參閱。
一、本案受理期間為即日起至114年3月18日(二)止,並將申請資料彙整後送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研發處工作圈會議審議。
二、獎補助對象:
(一)本校專任及專案教師:提供實驗室為交換學習場域並指導教學,獎勵每人業務費至多三萬元整,核實報銷。
(二)本校學生:至系統內學校之教師實驗室學習研究期間為二至六個月者,補助獎學金至多一萬元整。
三、申請方式:學生填具「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1式2頁)」及「學習計畫書」之電子檔寄至研發處信箱(rd@gm.nuu.edu.tw)或承辦(han317614@nuu.edu.tw),另紙本文件請於114年3月4日(二)前送本校研發處申請。
四、檢附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要點、申請表及學習計畫書。
註: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校含:「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東華大學、臺北市立大學、國立宜蘭大學」。
*承辦人:廖小姐,電話:037-381412
- 作業要點:https://reurl.cc/13AodG
- 申請表格:https://reurl.cc/K4YrNR
- 學習計畫書:https://reurl.cc/M6oM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