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5年度「產業人才培育場域補助計畫」核定名單
發佈日期 :
2026-08-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17
一、依據「國立聯合大學 115 年度產業人才培育場域補助計畫(核定版)」辦理。
二、本計畫經校外專家書面審查及第二階段簡報評審,評審結果經簽奉核定,核定補助A類計畫4件、B類計畫2件,計畫名稱及補助金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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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申請單位 |
計畫名稱 |
補助金額(資本門)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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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環安系 |
永續綠領產業人才培育場域建置與升級計畫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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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系 |
導入AI建置馬達設備預測性維護(PHM)實作場域-以智慧機械與半導體自動化設備應用為核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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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學院 |
智慧客家AI語音與族群文化科技產業人才培育場域建置計畫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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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系 |
聯合影視基地:綠幕虛擬製作暨 AI 影視內容產製實戰場域升級計畫 |
1,96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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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華文系 |
「115年華語文師資與數位教育產業人才培育」場域精進計畫 |
465,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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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系 |
AI賦能之數位製造與永續構造場域建置計畫-「數位製造與永續構造實驗室」 |
986,450 |
三、獲補助單位後續配合事項:
(一)獲補助金額較申請補助金額有所調整者,請依核定金額修訂計畫書及經費規劃,於115年9月4日(星期五)17:00前送研究發展處會同教務處完成備查後,始得撥付經費並執行計畫。
(二)為確立計畫執行內容與目的一致,如確有計畫變更需求,變更內容須符合原核定計畫之目的及效益,並經補助計畫單位同意方得執行。
(三)計畫期程、成果追蹤與績效評估:
- 本計畫各設備之請購程序,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 獲補助單位應於115年10月31日前完成補助項目請購程序,未及完成程序之經費將予以收回。
- 獲補助單位應於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計畫執行驗收作業。
- 獲補助單位應於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經費核銷,並於116年1月29日前提交產業人才培育場域改善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
- 獲補助單位應就計畫執行成效(如課程教學提升、產學合作成果或設備運用情形),配合本校辦理成果展示、院場訪視或影音紀錄等活動;相關成果得作為未來補助參考依據。
四、本計畫自核定後之「執行至成果追蹤階段」由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接續辦理,相關執行管考及核銷作業將由教學發展中心另行通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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